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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充电公司阿里云服务定点单位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41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充电公司阿里云服务定点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FBZ00414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中要求“为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定运转不中断,不支持迁移账户”。但阿里云的行业合作模式是所有代理返利绑定至为用户开设账户的代理商,不做账户迁移,即使新代理商中标,也无法得到应得收益,导致新代理商无法参与投标。《招标法》中明确规定“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此项要求与此相违背。公开招标应允许投标人在阿里云平台内进行账户迁移。

答:我司作为合肥地区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且负责合肥市充电运营监管具体工作,我司平台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合肥地区所有新能源车主及充换电运营商的切身利益,必须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基于以上前提,我司可以配合中标人进行代理商变更或账户迁移,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1、在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过程中实现无缝衔接,保证招标人平台运行不能中断,不会造成招标人平台与充电桩的通讯中断;2、因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账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若是由于代理商变更或迁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者危害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中提出“本项目续费产品占比约95%,新购产品占比约5%,且为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定运转不中断,不支持迁移账户。”,阿里云等云平台运营机构,对行业客户的销售政策是哪个代理商为最终用户注册的阿里云账号,以后该账号的所有续费返点都是返还给开设账户的代理商。如不支持迁移账户,所有投标人都受制于该代理商的制约,无法做到公平、公正的竞争。违反了《招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答:我司作为合肥地区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且负责合肥市充电运营监管具体工作,我司平台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合肥地区所有新能源车主及充换电运营商的切身利益,必须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基于以上前提,我司可以配合中标人进行代理商变更或账户迁移,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1、在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过程中实现无缝衔接,保证招标人平台运行不能中断,不会造成招标人平台与充电桩的通讯中断;2、因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账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若是由于代理商变更或迁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者危害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3.续费清单提供的配置信息不明确。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续费清单配置信息不明确、完整,投标人无法判定应配置的产品。如果配置信息不明确,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将可能不在同一标准下进行评标,价格差异很大。如:仅告知采购方要买1台服务器,是8核的CPU32G内存,其他诸如CPU频率、硬盘大小、云服务的核心参数带宽大小等信息不提供,如何在同等标准下评价投标产品?

答:首先我司所购买云产品明细涉及我司运营平台机密,并且考虑平台运行的安全和稳定,不便于对外公布,如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获取(但应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其次本次招标以折扣费率计算价格,具体报价费率请各投标单位综合相关情况自行考虑。

4.具体质疑如下:针对招标文件2.6条中不支持迁移账户有质疑。

所质疑事项的事实如下:(1)招标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件2.6条中要求“为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定运转不中断,不支持迁移账户”。贵司招标需求中95%产品都是续费产品,我司云资源技术人员反复与阿里云总部沟通确认,如果规定不支持迁移账户,该项目的续费由且只能由之前贵司云资源供应商提供续费服务,而无需公开招标。即使其它代理商按照原账户续费,阿里云优惠也只能返到原供应商账户,招标单一性、唯一性明显,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竞争原则,违反《招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单位应该取消不支持迁移账户,鼓励阿里云代理商服务商公平公正公开参与此项目投标。

2)我司充分理解贵司为了公司业务持续稳定运转不中断的初衷,为了公平公正竞争,我司是否可以承诺中标后免费迁移账户,确保贵司业务持续稳定运转?

答:我司作为合肥地区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且负责合肥市充电运营监管具体工作,我司平台的稳定运行关系到合肥地区所有新能源车主及充换电运营商的切身利益,必须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基于以上前提,我司可以配合中标人进行代理商变更或账户迁移,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1、在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过程中实现无缝衔接,保证招标人平台运行不能中断,不会造成招标人平台与充电桩的通讯中断;2、因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账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若是由于代理商变更或迁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者危害一律由中标人承担。

5.招标文件提供的云资源续费清单,仅提供了在用产品的内部名称、CPU核心数量、内存大小等信息,缺少产品类型、CPU主频、系统盘空间、数据盘空间、带宽等核心参数,以及堡垒机、云防火墙、web防火墙、云安全中心、数据库审计产品的具体参数,非原云资源供应商相关联的投标人无法核算价格。

答:首先我司所购买云产品明细涉及我司运营平台机密,并且考虑平台运行的安全和稳定,不便于对外公布,如投标人有需要,可自行踏勘现场获取(但应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其次本次招标以折扣费率计算价格,具体报价费率请各投标单位综合相关情况自行考虑。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一、投标函”中(P69),原为:“

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合肥充电公司阿里云服务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项目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 /”。

现变更为:“

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合肥充电公司阿里云服务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项目现场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1)在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过程中实现无缝衔接,我方保证招标人平台运行不会中断,不会造成招标人平台与充电桩的通讯中断;(2)因代理商变更或迁移账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自行负责;(3)若是由于代理商变更或迁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者危害一律由我方承担。”。

注(友情提醒):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自行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中的内容按照上述格式进行替换或更新,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燃气大厦22-24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590221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

附件:合肥充电公司阿里云服务定点单位招标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