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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206公路吴山至滁河干渠段改建工程S351盛同路盛桥至白山段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N0053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206公路吴山至滁河干渠段改建工程S351盛同路盛桥至白山段改建工程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磋商文件补疑1 2021BFFBN0053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贵公司(中心)发布的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1BFFBN00530),我公司经认真研究,认为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P38);其他人员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 2 分,满分 8 分(P39)”、设置要求不合理,缺乏竞争性,具有排他性,严重损害水土保持行业公司投标利益,特提出质疑,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补疑修改。 水土保持监测属于水利类水土保持行业,有专门水利类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也有水土保持专业毕业证书,且审批单位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评标办法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其他人员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 2 分”严重不符合专业行业的要求,属于环保行业,与水土保持不是同一个行业,也不符合水利审批部门的专业要求,明显具有排他性;同时,也不符合项目自身实际情况,本项目属于水土保持监测专题咨询,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该条款具有一定指向性,缺乏竞争性。 综上所述,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1BFFBN00530)中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其他人员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 2 分,具有排他性和缺乏竞争性,建议修改为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其他人员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 2 分”。为展现贵公司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我公司真诚希望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取得为项目服务的机会,望贵公司(中心)予以考虑。 答:详见变更公告。 2. 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主中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资格能力:第三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2.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第四条“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2分,满分8分。”第四条:“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水利部水土保持学会或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的每人得2分,满分10分;” 以上评分项设置不合理。 (1)事实依据:此次采购需求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内容,我单位认为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相关专业职称更符合此次采购需求,此次采购要求环境保护类专业职称证书针对特定行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要求。 (2)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已有国务院明确取消,不应作为加分设置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如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 50号)文件,已经明确取消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建议修改为: (1)第三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2.具有环境保护、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相关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第四条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具有环境保护、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2分,满分8分。 (2)第四条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建议修改为:“1.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培训合格的水土保持培训证书的每人得2分,满分10分;” 答:详见变更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对本项目磋商文件变更如下: 1.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项目负责人资质:2.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现变更为为“项目负责人资质:2.具有环境保护类或者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2.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2.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2分,满分8分。” 现变更为“其他人员(除项目 负责人外):具有环境保护类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人得2分,满分8分。” 3.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水利部水土保持学会(或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岗位证书的每人得2分,满分10分;” 现变更为“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培训’成绩合格的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10分;”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梅山中路77号 联系人:计圣 电话:0551-6511793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1年4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