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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48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和口腔医院滨湖分院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0481 第一部分:变更部分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六.报价要求”现变更为: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即完成项目服务所需的材料、设施设备、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测费用:根据设计图纸、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按照100%检测频率由投标人进行检测。检测数量需满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不得缺漏项,若检测清单中缺漏了应检而未检项目,则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总价包干,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款变更,缺漏项项目必须无条件进行检测,费用不予认可。 2.对于投标人资质从业范围内无法满足该项目的检测项目,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确保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但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且中标人必须对所有检测结果负责。 3.勘察现场费用及驻地建设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承担所有风险。 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当考虑的费用。 6.该项目精装饰、智能化等相关检测内容均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并谨慎报价。 7.该项目检测内容众多,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所有国家验收相关规范,对建设单位提出需检测的内容无条件执行,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并谨慎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1-6286147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8、66223831
2021年4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