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51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0514

 

本项目答疑部分:

1. 本项目总监类似业绩,总监承担的PPP项目中包含市政道路工程(市政道桥)项目,且总投资不少于25000万元,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PPP监理项目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市政道桥),且市政道桥部分总投资不少于25000万元,投标文件中除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该PPP项目监理的中标通知书,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注: 不得为分包或转包业绩)。

2. 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市政道桥工程(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桥梁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满分4分。因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颁奖文件只公布了项目名称和施工单位名称,所有监理单位名称没有体现,请问供该项目获得优质工程奖的颁奖文件,另附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

答:若颁奖文件未体现监理单位名称,则监理单位名称可以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许可证来体现。

3.招标文件P21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请问: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医保,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第4页“投标人须资格要求”和第46页“详细评审标准”业绩的要求类型都是“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一致性,请问可否将招标文件第45页“投标人荣誉”第1条修改为:“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满分 4 分”。

由于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规模较大,对总监业绩规模要求较高,请问可否将招标文件第46-47页“人员业绩”要求备注的最后一句修改为:“总监资格审查业绩得分”。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79人员配备表中人员配备通则中第9条:“除总监理工程师和总代外,其余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招标人考核后确定。如投标时,投标人自行提供了除总监、总代以外的其他人员配备名单,且提供的人员执业资质及岗位等不符合上表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扣分。”P47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要求中:“专业配套评审: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人员配备》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等要求的得满分 4 分,如有空缺(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视同空缺),每缺 1 人扣 2 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列表或承诺予以响应即可。”

按以上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理解为投标文件中只提供总监、总代的人员配备名单(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其他人员不用提供名单(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简历表及资质资料。只需提供承诺、响应即可?

答:除总监、总代外,其他人员提供列表或承诺予以响应即可,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扣分。

6.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荣誉对企业的要求是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请问,我公司的市政道桥工程(包含桥梁工程)获得的三峡杯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但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 本项目是电子投标。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上传到电子系统中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中,评审因素索引表中投标文件页码范围是否按最终生成投标文件的页码来填写?报价文件封面是否上传至投标函(报价文件)板块中?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无需上传到电子系统中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中;评审因素索引表中投标文件页码范围请投标人本着方便评标委员会查找的原则,依照实际页码自行填写;报价文件封面无需上传至投标函(报价文件)板块中。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人:张明

   话:0551-62622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14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7日

附件:新合肥西站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