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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206连接线一期工程(原三国城路)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LBZ0050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206连接线一期工程(原三国城路)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LBZ00507 本项目答疑部分 1.问:本项目既然按照市政资质进行招标,则本项目应该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43页“详细评审标准”2.2.2(1)中设定了“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资质,得2分,满分2分”,此条不合理,建议取消。理由如下:(1)“监理综合资质”是指企业取得5个及5个专业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资质。本项目既然按照市政资质进行招标,则本项目应该为市政工程,如果本项目资格条件是市政乙级资质,对取得市政甲级资质进行加分,则合情合理。但市政专业监理资质的最高级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招标文件设定投标人取得“监理综合资质”作为加分项,就好比招聘一个厨师,对具有理发师资格的应聘人优先录取一样不合理。(2)安徽监理企业500余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的只有区区6家,招标文件对综合资质加2分,2分对监理招标来说,没有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没有丝毫中标机会,完全排斥了绝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有违招投标法。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第(二)小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建议取消综合资质加分要求。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项目对总监的业绩以及各项获奖表彰均设置时间限制,这就难免会出现优秀总监均有在建项目导致本项目建设时无法履约。本项目为庐阳区重点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中标后项目立即需开展工作;并且一个总监的能力好坏并不取决于必须是近五年的业绩或者表彰或项目获奖。根据以往类似市政项目招标总监各项要求均不限制时间,建议取消本项目总监业绩以及优秀总监表彰、总监项目获奖时间限制。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问:招标文件第43-44页“投标人业绩”项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9分。(注: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的要求。)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规模大,数量多,能达到要求的投标人并不多,故建议删除“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分”条件限制。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4.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项目获奖”及“拟派总监项目表彰”项要求:“监理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的,得1分。满分2分。” 本项目为G206国道连接线,拟建道路兼顾公路和市政功能,故建议上述相关“项目获奖(表彰)”调整为:“监理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的,得1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199号 联 系 人:张振 电 话:0551-6569902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 2021年4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