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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2020-2021年度普通干线公路灾毁恢复工程第二批项目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58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 2020-2021 年度普通干线公路灾毁恢复工程第二批项目检测补疑2 2021BFFBZ0058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请问招标文件P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或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业绩”中括号里所指的“公路工程中心实验室业绩”是指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业绩均认可还是需要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业绩? 答:此处中所写的公路工程中心实验室业绩指的是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中心实验室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联系人:解争光 联系方式:0551-65117872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1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4日
附件: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