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再认证审核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60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再认证审核补疑2 2021BFFBZ0060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分项报价单中要求协助甲员工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与注册,服务周期内通过人数不少于15人。这个国家注册审核员是需要自己考试的,我公司无法保证。 答:详见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分项报价单中“要求协助甲方员工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与注册,服务周期内通过人数不少于15人”; 现变更为“要求协助甲方员工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任意一个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并完成相应体系实习审核员注册,服务周期内通过人数不少于15人”。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条第三款“服务期内需协助通过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不少于15人,期间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费用及补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若服务期内通过人数低于15人,应向招标人支付0.5万元/人违约金。”; 现变更为“服务期内需协助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任意一个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并完成相应体系实习审核员注册,期间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费用及补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要求服务期内通过人数不低于15人,每少通过1人,中标人支付0.2万元/人违约金;每多通过1人,中标人支付0.1万元/人奖励,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1万元。” 3.原招标文件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大写) : (¥ 元)。税率6%。(若中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适用优惠税率的,则根据实际调整)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乙方的报价应包含所培训费、专家费、食宿、差旅费、教材费、证书费、咨询费、保险、税费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现变更为“本合同总价款(大写) (¥ 元),其中项目进度款(大写) (¥ 元);项目奖励款1万元。税率6%。(若中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适用优惠税率的,则根据实际调整)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乙方的报价应包含所有培训费、专家费、食宿、差旅费、教材费、证书费、咨询费、保险、税费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4.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1.乙方完成甲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体系的再认证工作;完成甲方计划的内审、外审员培训工作及外审实践,2021年度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2.乙方完成甲方取证后第二年度监督审核工作且取得确认证书;完成甲方计划的内审、外审员培训工作及外审实践,2022年度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乙方完成甲方取证后第三年度监督审核工作且取得确认证书;完成甲方计划的内审、外审员培训工作及外审实践,2023年度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经审计后付至合同审定价的100%。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作为付款依据。”; 现变更为“1.乙方完成甲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体系的再认证工作;完成甲方计划的内审、外审员培训工作及外审实践,2021年度支付至项目进度款的40%; 2.乙方完成甲方取证后第二年度监督审核工作且取得确认证书;完成甲方计划的内审、外审员培训工作及外审实践,2022年度甲方支付至项目进度款的70%; 3.乙方完成甲方取证后第三年度监督审核工作且取得确认证书;完成甲方计划的内审、外审员培训工作及外审实践,2023年度甲方支付至项目进度款的80%; 4.经审计后付至合同审定价的100%(项目奖励款1万元,按照甲方员工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任意一个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并完成相应体系实习审核员注册的人数,审计后据实结算)。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作为付款依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白贺媛 联系方式:0551-62662867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1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3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再认证审核补疑2(会签版2021.4.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