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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运河新城心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1BFSBZ0063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运河新城心湖公园景观工程设计(第一阶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SBZ00632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55页提供的项目地点的2张规划图片(即合肥运河新城核心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模糊不清,为了更好的进行方案理念的深入,能否提供提供电子版CAD图?
答:2张规划图片已作为附件上传,没有电子版CAD图。
2.是否有明确的与招标文件对应的景观红线范围图,包括总体108.1公顷的范围和一期70.5公顷的范围;
答: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里面第二个附图红线标注区域即为总体108.1公顷范围。一期70.5公顷即为望江西路以北区域。
3.现有的《2-小庙镇总体规划远期用地布局图0109》与《合肥运河新城核心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关于用地性质有冲突,要以哪一版规划为准;如以《合肥运河新城核心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是否可以提供二期范围及周边相邻区域的控规图;
答:以《合肥运河新城核心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无二期范围及周边相邻区域的控规图。
4.是否有详细的场地电子地形图,可否包括现状需要保留的地表覆盖物与建筑;
答,没有。
5.临近心湖心溪周边的建筑布局是否可以根据我们的设计需要进行调整。
答:景观红线范围内建筑布局可以设计调整,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设计。
6.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文件需要各个联合体单独盖章还是只需主投标人盖电子章?
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信誉要求:投标函中体现,请问投标函联合体投标双方都需提供还是只提供主投标人?
答:投标函牵头人盖章。
8.招标文件第46页:拟派主创设计师具有园林或规划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多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
请问此备注是指提供主创设计师相关证书扫描件对吗?
答:此处应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主创设计师相关证书扫描件”。
9.招标文件第57页:项目负责人需为公司副总及以上级别(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方副总及以上级别)
请问公司副总是指副总工程师还是指副院长?
答:如投标人全称为某某公司,则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如投标人全称为某某设计院,则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副院长及以上级别(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方副总及以上级别,副总要求同上),。
请问标书制作软件中“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放什么内容?
答:“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板块不强制放入评审内容。
10.招标文件第21页及44页: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面积不少于1平方公里的园林景观规划业绩;
请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风景名胜区景区详细规划是否符合该要求?
答:可以。
11.招标文件第44页:(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规划面积不少于1平方公里的园林景观规划业绩。请问其中“园林景观规划”是否是并列关系?也就是园林或景观或规划项目均可?
答:“园林景观规划业绩”指的是园林规划或景观规划业绩。
12.如联合体投标,投标函落款是否需要填写所有单位名称,还是仅需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是否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答:投标函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所属单位盖章。
13.招标文件P4中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项目负责人业绩无要求,P21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创设计师业绩,请明确P21页附录6主创设计师业绩是否是初审业绩要求?
答:是。
14.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是否可为同一人?
答:不可以。
15.除初审业绩明确不参与评分外,招标文件P44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若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和“主创设计师业绩”要求,是否重复认可?
答:认可。
16.第一阶段陈述材料内容是否需导入系统?
答:陈述材料内容无需导入系统,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要求。
17.考虑到项目实际难度以及时间较紧,本项目明显要求需要一个尽心的设计方案,而制作一个成熟的方案需要时间,本项目能否延期,给设计院以完善方案的时间?
答:本项目不予延期。
18.“2.6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8.1公顷。建设范围:北至长江西路,南至蜀山大道的带状区域,西侧以味韶路为界,东侧以心溪东路-心湖南路一线为界,心湖南路(长江西路-佛岭寨路段)道路两侧绿化统筹考虑,总投资约4.2亿元。一期范围:北至长江西路,南至望江西路,一期总面积70.5公顷。”
疑问一:本次招标是针对项目总体108.1公顷进行招标?还是只针对一期范围进行招标?
答:本次设计招标是针对项目总体108.1公顷。
疑问二:项目总占地面积范围内有大量的非绿地的建筑建设用地,建筑设计是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里面第二个附图红线标注区域。
附图一:项目总占地面积
附图二:一期范围内控规
19.“2.9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勘察测绘、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系统设计、施工现场服务等全过程服务进行招标”是否应改为“对本项目勘察测绘、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系统设计、施工现场服务等全过程服务进行招标”?
答: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0.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P57页,四、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需为公司副总及以上级别(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方副总及以上级别)。
请问: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例如某设计院风景园林专业设计分院副院长及以上级别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设计院分院(所)副总工或副院长不予认可。
21.主创设计师业绩和单位业绩能否重复?
答:可以。
22.规划业绩是否需要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答:1.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园林景观规划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无需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业绩,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面积或规划面积或主创设计师或景观专业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3.请问主创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可否放入安徽分公司的人员,社保为安徽分公司社保?
答:主创设计师和项目组成员可以为投标人分公司人员,社保可由分公司缴纳。项目负责人不可为分公司成员。
本项目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
主创设计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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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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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的景观公园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6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规划面积不少于1平方公里的园林景观规划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注:上述业绩中主创设计师需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
(2)经评委会认可的初审业绩不参与评分。
(3)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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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主创设计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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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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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的景观公园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6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规划面积不少于1平方公里的园林景观规划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注:上述业绩中主创设计师需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6;
(2)经评委会认可的主创设计师初审业绩不参与评分。
(3)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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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楼宇(三期)3栋F区1层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0551-659875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1年4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