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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南学生宿舍、南学生食堂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2021BFABZ0068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4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南学生宿舍、南学生食堂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2021BFABZ00680-补1 各投标人: 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南学生宿舍、南学生食堂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编号:2021BFABZ00680)补疑内容如下: 1、鉴于本项目施工大部分以土建为主,因此能否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第2项评分细则修改为:“(2)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或土建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或土建专业)的,得2分”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将具备土建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设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致》合公业(2020)116号规定:“(三)以下指标不得列为评分因素 3.资格评审指标:此处所称资格评审指标不得列为评分因素,是指资格评审指标规定的资格、资质、标准等,不得列为评分因素。”,我单位研究决定该评分项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1年4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