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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机电系统(风、水、电)设备维保项目(第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机电系统(风、水、电)设备维保项目(第一期)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087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8分)⑴.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⑶.拟派项目总工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依据公安部2017年3月16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第143号令《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须注册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条文如下: “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2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文规定解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同于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更非普通建筑安装(机电)企业。相关条文如下: “第五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七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结合上述法律条文规定,我企业虽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但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不能在企业注册消防工程师。 需澄清内容:依据公安部第14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注册消防工程师,普通建筑安装企业在取得消防设施安装资质情况下也不能在企业注册消防工程师。请问招标人可否取消注册消防工程师评分项;如不可,是否可用“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代替。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2.根据招标文件P22“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P46评标办法相关要求,“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是否只需填写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相关信息即可? 答:可以。 3.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投标(响应)文件其他证明文件”节点显示无须编辑,是否该节点无需上传内容,只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 答:此节点无需上传内容,也可不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4.投标文件中需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是否只需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字或电子印章即可无需再加盖鲜章和法人线下签字? 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已经按要求加盖电子章/电子签名章的,无须线下加盖章或法人线下签字。 5.根据招标文件P22“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及P46评标办法相关要求,投标阶段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相关证明资料,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提供,仅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按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答:人员汇总表填写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即可,提供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的相关信息和相关评审证明资料即可。其余人员按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6.招标文件 P22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余人员,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即可。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文件内只需提供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的人员证件、简历表,人员汇总表内只填写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即可? 答:人员汇总表填写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即可,提供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的相关信息和相关评审证明资料即可。其余人员按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即可。 7.非加密投标文件在开标时是否需要提供? 答: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 8.为便于投标文件编辑,能否提供Word版的投标文件格式? 答:本招标项目文件无Word版本。 9.投标人需知前附表7.7.1中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与P36 7.合同授予 7.7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2%。 10.P22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阶段是否无需提供其他主要人员证明材料,仅承诺即可。 答:除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余人员,资格审查阶段按附录5相关要求提供承诺,详细评审中有相关要求的,按详细评审要求提供。 11.如果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是否可保留格式不填写内容,请明确。 答:可不填写,此表仅用于中标单位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清算时使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12.P21要求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否可以采用大联单形式提供? 答:形式可以多样,但提供的社保证明须能体现出评审的要素。 13.招标公告第4页明确该项目的服务期限为48个月,招标文件第135页分项报价表里的人员工资的数量为人员数量乘以24个月,是否可以修改为人员数量乘以48个月?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进行修改。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8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3)拟派项目总工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4)拟派项目总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2.3(2) 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 进场方案 3分 评标委员会对人员进场时间、进场数量、进场后人员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操作性、针对性强,得2<F≤3分; 其他,得0≤F≤2分。 文明管理 2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文明管理方案,能够体现团队文明、生产文明并能够无条件执行省、市及招标人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要求等。优于上述要求的,得1<F≤2;基本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F≤1;未提供的,得0分。 ”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人员资质、资格、认证 4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2.拟派项目总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2.3(2) 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 进场方案 5分 评标委员会对人员进场时间、进场数量、进场后人员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操作性、针对性强,得3<F≤5分; 其他,得0≤F≤3分。 文明管理 4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文明管理方案,能够体现团队文明、生产文明并能够无条件执行省、市及招标人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要求等。优于上述要求的,得2<F≤4分;基本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F≤2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66286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831 2021年5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