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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二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1BFQBZ0096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师范学院滨湖校区二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2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针对招标文件P49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3(1)投标人奖项、荣誉、招标文件P50总监奖项、荣誉中的“鲁班奖”,请问如提供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否等同“鲁班奖”项并得分? 答:不予认可,“国家优质工程奖”不等同于“鲁班奖”。 2.因我单位为校属企业,本项目拟派部分人员为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统一缴纳医保,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校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人员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医保缴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师范学院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