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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1-2022年度外接项目日常养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10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5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1-2022年度外接项目日常养护服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 2021BFFBZ01107-1

各投标人:

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1-2022年度外接项目日常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BFFBZ01107)补疑内容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荣誉”的设置,如我单位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荣誉”的设置是针对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获得的相关荣誉予以加分。

2、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的设置,如同一项目按照不同年度续签的,是否可以累计得分?

答:可以累计得分。

3、本项目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概况”中说明养护公司2021-2022年度承揽的主要工程项目范围,与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市政设施养护巡查方案”中描述范围不一致,请明确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

答:以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概况”中说明的范围为准。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市政设施养护巡查方案”描述修改为:对市政设施管养范围、设施量、设施完好状况和管养重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私破私挖督查、市政设施年度普查、道路空洞、沉陷隐患探测等服务方案。

4、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二、分项报价表”中第11项“路面开槽灌缝”的综合单价报价上限为18元,请问是否包含灌封胶主材费用?

答:该项包含人、材、机等全部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8日

附件:(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1-2022年度外接项目日常养护服务)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