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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河滨地块安置点春江花园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1BFBBZ0116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河滨地块安置点春江花园项目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BBZ0116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中提到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得2分:(1)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而招标文件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中仅将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做为加分项,具有此两项资质的单位较少,具有倾向性。故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中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中能否另外增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做为企业资质加分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2.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中提到“房型设计”的各项要求,烦请提供该项目的户型面积要求及各户型所占的比例要求。 答:户型面积要求暂定为:60㎡户型占比25%、80㎡户型占比20%、90㎡户型占比15%、100㎡占比15%户型、120㎡占比25%户型;本户型仅用于投标文件编制参考,最终户型比例需经项目所属街镇确认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服务的具体内容中提到“景观绿化设计包含地块南侧40米宽绿廊”,烦请明确40米宽绿廊的准确位置? 答:因规划调整,“景观绿化设计包含地块南侧40米宽绿廊”现不做要求。 4. 标书中第4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标书中第44页“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得 2 分:(1)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这两部分内容一致,即设置为初审又设置为商务评分是否相互冲突?建议删除“商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得 2 分:(1)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该部分内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5. 标书中第16页“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中具体内容说明技术标为暗标,但是标书中第47页“技术评分标准--企业 BIM 实力、业绩及服务承诺”投标单位为了得分务必会展示投标单位的合同业绩等相关证明BIM技术实力的材料,与技术标暗标相矛盾。建议将该部分内容放置“商务评分标准”中。 答:现将“企业BIM实力、业绩及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调整至“商务评分标准”中,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6. 招标文件第45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类似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在相互满足情况下,能否重复计分? 答:同一业绩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类似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分别计分。 7. 请问能否提供户型配比,并明确面积为套内还是建筑面积? 答:户型面积要求暂定为:60㎡户型占比25%、80㎡户型占比20%、90㎡户型占比15%、100㎡占比15%户型、120㎡占比25%户型;本户型仅用于投标文件编制参考,最终户型比例需经项目所属街镇确认为准。户型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 8. 请问是否有商业需求? 答:本项目招标阶段方案中应考虑配套商业,具体参数投标人统筹考虑。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 企业资质 4分 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得2分: (1)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 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因机构改革,相关机构停止对相应资质进行申报及延续工作,资质过期的须提供原证书扫描件和住建部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变更为:“ 企业资质 2分 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因机构改革,相关机构停止对相应资质进行申报及延续工作,资质过期的须提供原证书扫描件和住建部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 2.2.2(2) 技术评分标准 企业BIM实力、业绩及服务承诺 5分 充分考虑企业BIM业绩及BIM在本项目中的应用程度对其能力和服务承诺进行判断。 优秀3<F≤5分,良好 2<F≤3分,一般 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现变更为:“ 2.2.2(1) 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BIM实力、业绩及服务承诺 5分 充分考虑企业BIM业绩及BIM在本项目中的应用程度对其能力和服务承诺进行判断。 优秀3<F≤5分,良好 2<F≤3分,一般 1≤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 规划方案设计 8分 (1)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条件要求,总体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控制要求,总图表现力强,配套指标合理且布局合理,设计内容无重大技术问题。 (2)小区与城市环境协调呼应,小区空间环境品质高。 (3)规划设计方案具有特色,以国际化视野体现地域生活需求与生活文化特色,符合项目需求。 优秀6<F≤8分,良好 4<F≤6分,一般 1≤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现变更为:“ 规划方案设计 10分 (1)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条件要求,总体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控制要求,总图表现力强,配套指标合理且布局合理,设计内容无重大技术问题。 (2)小区与城市环境协调呼应,小区空间环境品质高。 (3)规划设计方案具有特色,以国际化视野体现地域生活需求与生活文化特色,符合项目需求。 优秀8<F≤10分,良好 4<F≤8分,一般 1≤F≤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5分 (2)技术部分:75分 ” ,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8分 (2)技术部分:72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1年6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