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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改建项目测绘、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17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改建项目测绘、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FBZ01179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司仔细阅读了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改建项目测绘、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项目(项目编号:2021BFFBZ01179)的招标公告,关于文件中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三项中的第三小条,即“(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活动的授权。”特提出如下质疑:
建管(2006)385号第三十一条包含可靠性授权,在2020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行了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了建管(2006)385号文,清理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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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2006)385号文详见尾页,关于可靠性授权部分已改为红色字体(第三十一条)。
答:详见变更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为“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鉴定活动的授权。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现变更为“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鉴定费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或可靠性鉴定)业绩”。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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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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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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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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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鉴定费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鉴定费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合房租赁办公区
联系人:王凯
联系方式:0551-62988179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83、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