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16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116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3.2.3要求:报价方式为总价”。而招标文件第53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条 检测费用及支付方法中第1小条要求:本合同第三方检测费:最终结算价=试验检测费用=∑(招标文件约定的收费标准中的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检测的工程量),中标费率为暂定合同价为 ,以人民币付款,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为准。里面提及到中标费率”。请问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是以总价为最终报价,还是以费率为最终报价。 答:以费率为最终报价,详见变更公告。 第二部分:变更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 3.2.3 报价方式 R总价:___ □单价:___ □费率:___ □定价:___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1225万元 □有,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 变更为: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___ □单价:___ R费率:___ □定价:___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100% □有,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场后,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 现变更为: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文件,在考察项目现场后, 愿意以愿意以 %的投标费率(含税), 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内容。 2.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联 系 人:吴玉龙 电 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762、66223831 2021年6月17日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