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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骆岗生态公园市政配套预留工程一期及合肥西站地下预留空间工程保险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157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骆岗生态公园市政配套预留工程一期及合肥西站地下预留空间工程保险1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FBZ01157-1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P47 理赔经验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具有城市轨道交通(仅指地铁或轻轨)工程保险理赔案例,且单次事故理赔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请问我司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分公司,总公司以及总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理赔经验是否认可? 答:认可。 2.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请问招标文件P86的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表是否可以删除? 答:可以删除。 3.招标文件P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与P22理赔经理资历要求中,未说明是否可为同一人。请问本次投标中项目负责人与理赔经理是否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答:不可以。 4.招标文件P19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业绩合同中加盖是业主(或合同甲方)合同专用章,请问此业绩合同扫描件是否符合要求? 答:业绩合同中可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5.招标文件P19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保险单扫描件上须有保险公司公章”。若提供已加盖保险公司承保专用章或保单专用章的保险单扫描件,是否认可? 答:已加盖保险公司承保专用章或保单专用章的保险单扫描件予以认可。 6.招标文件P47理赔经验评审标准中:投标人需提供保险合同扫描件。原保险合同中加盖是业主(或合同甲方)合同专用章,请问此保险合同扫描件是否符合要求? 答:保险合同中可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7.招标文件P48理赔经验评审标准中:“保险单扫描件上须有保险公司公章”。若提供已加盖保险公司承保专用章或保单专用章的保险单扫描件,是否认可? 答:已加盖保险公司承保专用章或保单专用章的保险单扫描件予以认可。 8.请问:招标文件中造价“8.9亿”,限价0.33%,招标文件中限价保费为什么是146.715万? 答:本项目为1标段,即首席承保人招标,且首席承保人的承保份额为50%。 9.请问:可研报告、施工组织设计、计划进度表,区间是否盾构,有无明挖? 答:区间为盾构区间,无明挖区间。 10.保单章是否属于公章问题:招标文件第19、48页中关于保险单扫描件的描述“如投标人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保险单的,则该保险单扫描件上须有保险公司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因为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保单上通常加盖的是保险公司的保单专用章,请明确:加盖有保单专用章的保险单扫描件是否认可。 答:加盖有保单专用章的保险单扫描件予以认可。 1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问题:招标文件对于资格业绩、评分业绩均要求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保险单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请问: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是否以提供的保险单的保险起止日期或业主证明为准? 答:若“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保险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12.社保证明问题:按招标文件提出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理赔经理(理赔负责人)需要开具社保证明,其他服务人员均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答:投标时,其他服务人员均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13.理赔经验证明材料问题:招标文件第47-48页关于理赔经验的评分要求中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保单、理赔单据”其中理赔单据是否指赔款计算书、赔付协议和赔款转账证明等理赔证明材料? 答:理赔单据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赔款计算书或赔付协议等理赔证明材料; (2)赔款转账证明。 14.投标文件格式问题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86页中要求提供“(二)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作为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 问题1:根据我公司研读招标文件后,本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查条件没有业绩要求,本问题中的“(二)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可以不提供。 问题2:“(二)项目负责人近年类似业绩”可否替换为“(二)投标人近年类似理赔业绩”,如替换请明确业绩表的格式。 答:可以。上述格式无固定要求,投标人可自行修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时间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21日17:30分前提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刘杨
电 话:0551-6266277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