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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维保(第二期)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2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维保(第二期)补疑1

2021BFFBZ0122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公告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1)电力或电气或自动控制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疑问: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详细情况如下:***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除学习公共基础课外,其他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感测技术、高频电路、电视技术、数字信号处理、信息理论与编码、微型计算机技术、光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已取得资质:技师、工程师职称;机电二级建造师证、安全B证、高压电工证、特种(继电保护)证、特种(电气试验)证、特种(高压电工)证、电气调试工程师证、计量证。

工程业绩:2013-2016 任我公司试验中心电气试验室班长,2016年-2018年担任***轨道交通110kV主变电所维保站长;2018年-2020年担任***轨道交通110kV主变电所维保项目部现场负责人。

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电力或电气或自动控制类专业”需求?

答: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P190页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报价文件)、评审因素索引表、目录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对应上传模块。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目录?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可不提供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目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

人:代工

   话: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1628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8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维保(第二期)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