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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维保(第二期)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22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维保(第二期)补疑1 2021BFFBZ0122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公告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1)电力或电气或自动控制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疑问:我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详细情况如下:***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除学习公共基础课外,其他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信号与系统、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感测技术、高频电路、电视技术、数字信号处理、信息理论与编码、微型计算机技术、光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已取得资质:技师、工程师职称;机电二级建造师证、安全B证、高压电工证、特种(继电保护)证、特种(电气试验)证、特种(高压电工)证、电气调试工程师证、计量证。 工程业绩:2013-2016 任我公司试验中心电气试验室班长,2016年-2018年担任***轨道交通110kV主变电所维保站长;2018年-2020年担任***轨道交通110kV主变电所维保项目部现场负责人。 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电力或电气或自动控制类专业”需求? 答: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P190页投标文件格式中,封面(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报价文件)、评审因素索引表、目录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对应上传模块。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目录?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可不提供封面、评审因素索引表、目录。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代工 电 话: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1年6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