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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期)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N0137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造价咨询服务(第一期)项目 磋商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BN01373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司总部设于上海,请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业人员是否可以使用分公司的人员? 答:可以,但分公司须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竞争性磋商文件11页中提到“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该业绩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银行转账单或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确认的过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或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正在履约的证明文件。”请问我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有项目名称)可以认定为正在履约项目的证明材料吗?请明示。 答:不予认可。 延期公告内容: 1.原磋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2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1年7月19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53号评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代少华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1年7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