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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磨店车辆段和翡翠湖停车场食堂餐饮服务(2021-2023)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40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磨店车辆段和翡翠湖停车场食堂餐饮服务(2021-2023)-1标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1409-1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公司已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合肥市轨道交通珠江路车辆段、磨店车辆段和翡翠湖停车场食堂餐饮服务(2021-2023)招标(项目编号:2021BFFBZ01409)。 根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中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资质、资格、认证【4.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等级及以上的得2 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自2016年12月8日取消颁发。公共营养师的职责主要是从事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因此建议将此项修改为【4.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2 分。或4.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营养配餐师的得2分】。 答:原评分办法2.2.2(1)商务评分标准的“拟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资质、资格、认证”评审项中“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等级及以上的得2分”调整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注册营养技师的得2分”。 2.投标文件制作页面中未见“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请问相关材料放在“其他资料”模块中是否可以?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宋利 联系方式:0551-6266287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1年7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