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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淮海大道--泗水路)道路工程轨道四号线监测
原项目编号: 2021BFXBZ01509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淮海大道--泗水路)道路工程轨道四号线监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XBZ01509 本项目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此项目为岩土监测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专业为岩土工程或测绘工程专业。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国家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有矛盾。故建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改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类或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获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此项目为监测类项目,故建议改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监测类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请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疑问。 (1)本项目招标为监测技术服务类,应突出体现监测、测量资质,目前国家关于监测、测量类的资质有两种:一是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资质,二是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满足两种资质之一均可从事监测、测量类服务。 (2)招标文件“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又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故认为对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尚有不妥之处。 综上所述,认为本招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存在排他性,建议更改为: (1)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国家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包含工程测量)。 (2)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答:详见变更部分。 本项目变更部分: 本项目原“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现变更为 “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延期部分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8月8日17:30”;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08月13日 11:00:00”; 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拍卖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999号 联 系 人:纪鑫鑫 电 话:0551-642801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