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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58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1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FBZ01581-1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53页,总监答辩10分。注:总监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若未携带身份证本项不得分。 疑问:由于近期全国疫情蔓延严重,同时响应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号召,避免人群聚集活动。建议总监现场答辩是否可以取消。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内容。 2.结合“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1标段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该项目补疑项目编号:2021BFFBZ01581-1问题3请明确业绩要求中的城市市政上跨桥指哪些桥梁类型” 请问单座城市市政上跨桥梁既上跨城市道路又上跨河道的桥梁是否认可? 答:认可。 3.请问本项目是定价招标吗? 答:是的。本项目以费率定价,所定监理费费率=初步设计概算已批复的监理费/初步设计概算已批复的工程建安费用。 4.我公司在仔细研究了《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之后,有以下疑问: 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根据之前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公示中显示的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的不完全统计,有些项目的评标专家专业和项目本身的专业是不相符的,甚至某些市政监理项目抽取了水利设计方面的专家。 请问:这里所讲的依法组建和确定,是按照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在省专家库中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进行抽取,即: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和需求,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确定抽取专家的数量、专业,同时提交应回避专家信息。根据本项目的类别和技术特点,按照专业分类标准,技术方面的专家是应由A05监理A0502市政工程A050201土木工程库中抽取;经济方面的专家是应由A06工程造价A0601土建工程A060102市政工程库中抽取。恳请就上述问题予以明确?避免抽取非本项目技术特点所需要的评标专家。 答: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抽取评委。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P53“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总监答辩”评审项,原为:“ 总监答辩 10分 总监答辩: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尤其是施工监理组织方案等对总监提出问题,总监应据实回答。根据总监的对本项目的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路、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综合打分。答辩条理清楚、全面,表达明确。 8≤优秀≤10分;6≤良好<8分;4≤合格<6分 。 注:1.总监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若未携带身份证本项不得分。 2.总监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答辩顺序:根据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各投标人的“序”号进行答辩。 ”。 现取消。 2.招标文件P45“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分值构成”,原为:“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27分 (2)技术部分:73分 ”。 现变更为:“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90分) (1)商务部分:27分 (2)技术部分:63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地 址:合肥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电 话:0551-6262212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