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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锦绣湖公园项目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HBZ0099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锦绣湖公园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HBZ00991 本项目补疑部分: 1.自 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请问:提供合同额超过1亿元的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属于市政道路绿化的,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业绩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 亿元” 问1:我单位监理的园林景观项目,投资额超1亿元,内容包含:土石方、绿化景观、园路、公厕、园建广场、拱桥、雕塑、文化塔、景观小品、市政设施配套等,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 问2:我单位监理的XX广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投资额超过1亿元。监理内容包括:场内道路、排水、景观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小品、石材铺装、停车场、小型建筑物等项目,此项目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若该业绩不属于“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范围,且不属于本补疑中明确回答予以认可情形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P21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总监代表”:“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景观相关专业至少含1人),且总监代表年龄不大于 45周岁。” 请问1:以上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总代需要的资格是:省级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果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通过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予以体现)2人、省级监理工程师(景观相关专业高工,可通过职称证书予以体现)1人? 答:总代需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景观相关专业,其余总代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通过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予以体现。三人均需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不限专业。 请问2:提供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证2人和省级监理工程师(景观相关专业高工,通过职称证书予以体现)1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总代需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景观相关专业,其余总代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通过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予以体现。三人均需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不限专业。 4.自 201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1亿元。 请问1:提供合同额超过1亿元的市政道路(含绿化景观)工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 请问2:第一次招标中对道路绿化业绩不予认可,本次提供合同额超1亿元的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属于市政道路绿化的,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5.P49页对拟任总监项目获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拟任总监监理的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得1分,本项总分4分”。 请问1:拟任总监监理的景观绿化项目获得“安徽省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 林工程奖“园林杯”,是否符合上述省级奖项要求? 答:不予认可。 请问2:拟任总监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是否符合上述省级奖项要求? 答:不予认可。 请问3:上述两个奖项目前发证只对施工单位发放奖项文件,没有反映项目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信息,如提供获奖文件截图和监理合同及业主证明文件(如:监理业务手册、竣工验收报告)是否认可? 答:上述两个奖项“安徽省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工程奖“园林杯”和“安徽省市政工程优质奖”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P45页对投标人业绩要求和P47页对总监的业绩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 亿元” 请问1:本项目为大型综合型城市公园,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堆山、土壤改良、绿化景观、园路、健身设施、公厕、园建广场、智慧设施、停车场、景观小品、机电系统、市政设施、配套用房、装饰装修、水环境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内容,对企业和总监的要求很高,建议本次招标对企业和总监的业绩分开计分,同一项目业绩不予重复计分。 答: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请问2:本项目对总监能力要求极高,总监业绩按园林绿化工程认定的,建议对拟任总监获奖项目类型也由市政公用工程更改为园林绿化景观项目。 答:不予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1 亿元” 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初审业绩“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1 亿元”是否认可? 答:若该业绩不属于“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范围,且不属于本补疑中明确回答予以认可情形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 8.本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投标人业绩“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1.0 亿元的,每个得 3 分,最多 9 分” 问:评审办法投标人业绩“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1.0 亿元的,每个得 3 分,最多 9 分”是否认可? 答:若该业绩不属于“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范围,且不属于本补疑中明确回答予以认可情形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 9.本项目第三章评审办法担任总监业绩“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1.0 亿元的,每个得 3 分,满分 6 分。” 问:评审办法担任总监业绩“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总监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 1.0 亿元的,每个得 3 分,满分 6 分。”是否认可? 答:若该业绩不属于“园林绿化工程(不含花海、高速绿化、防护林绿化)”范围,且不属于本补疑中明确回答予以认可情形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 本项目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 总监答辩 6分 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提供的标书内容提出问题,总监应据实回答。根据总监对本项目的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路、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综合打分。 1、答辩条理清楚、全面,表达明确,4<合格≤6分; 2、答辩条理较清楚、全面,表达较明确,3≤良好≤4分; 3、答辩条理不全面,表达一般,1≤优秀<3分; 4、总监未到现场或未参加答辩的该项得分为0分。 注: (1)总监参加答辩时须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身份。 (2)答辩顺序:根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界面上各投标人的序号进行汇报。 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现予以取消; 原招标文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57分 (2)技术部分:43分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部分:51分 (2)技术部分:43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西藏路交口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33557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1年8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