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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租赁住房项目(EPC)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1BFKBZ0168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租赁住房(EPC)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KBZ01684

本项目变更部分:

1.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业绩(需在此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现变更为“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含竣工和在建工程,竣工工程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业绩(需在此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2.原招标文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20211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注:

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

R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R3)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其他:……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现变更为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20211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资料:

1)若为已完成的业绩,同时提供: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总投资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若为正在履约的业绩,同时提供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总投资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原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21

商务评分标准

体系认证

0-6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总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类似项目业绩

0-9分

1.20161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6分;

2.201611日以来(含竣工和在建工程,竣工工程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在建工程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3分;

1.2两项累计不超过9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若为已完成的业绩: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3. 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4.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总投资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若为正在履约的业绩: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3. 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总投资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0-3分

20161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拟任总监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该业绩中任职总监),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得3分,最多3分。

总监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评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和监理单位盖章。

3. 业绩证明材料中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4.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总投资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总监资质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0-5分

1.拟任总监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总监证书扫描件。

2.拟任总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的,得1分。最多4分。

注:一共计取不超过3个称号荣誉。(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须体现总监姓名。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

0-8

专业配套评审: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表”中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等要求的得满分8分,如有空缺(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视同空缺),每缺1人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列表或承诺予与响应,并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减少承诺的人员投入,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企业和项目获奖

 

 

 

 

 

 

 

 

 

 

 

0-4分

1.2合计计分奖项不超过三个。

1.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监理企业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地市级的,每个1分;满分3分。

注:

(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本项仅计取不超过2个奖项得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

3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201511日以来,投标人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满分1分。

注:

1)满分1分。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注: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针对鲁班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

a.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奖文件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官网截图,同时通过业绩合同体现投标人为获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即可;

b.提供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奖文件或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且颁奖文件或截图中须体现出投标人名称及其监理项目名称;)

4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投标人信用评价

5分

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AA级得5分;AA级得3分;其余等级或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注:(1)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如投标人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分资质等级)”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资质等级)”中的信用等级不一致的,以投标人获得的较高信用等级为准(如某企业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分资质等级)”中信用等级为AAA级,同时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资质等级)”信用等级为AA级或无评价级别,则本项计为AAA级)。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2.22

技术评分标准

监理内容、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0-10分

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监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EPC项目特点,有具体应对措施。

(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工程前期服务、设计监理和投资控制措施

0-10分

工程前期服务、设计监理和投资控制措施。

(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工程创优及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0-10

工程创优及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

0-10分

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

(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0-10分

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

(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

0-10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

(1≤合格<3分;3≤良好<6分;6≤优秀≤10分)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该小项不得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技术评分标准根据监理大纲内容打分

”。

本项目延期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08月26日17:30”;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08月31日11:00”

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08月21日17:30”

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诚信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巣经开区半汤路与华阳路交口国税局副楼三楼    

人:储工           

   话:0551-8228170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1年8月1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7日

附件: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租赁住房(EPC)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