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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生态清淤试验研究及跟踪监测综合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MBZ0149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生态清淤试验研究及跟踪监测综合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MBZ01492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内容 问:根据《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生态清淤试验研究及跟踪监测综合服务》(编号:2021BFMBZ01492)项目招标文件,在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之“3.2 投标人业绩要求”及“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均将水库与湖泊业绩并列认可;在第45-46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之“投标人业绩”中,同样将水库与湖泊业绩并列认可。 而在第46页“项目负责人业绩”第2条中,述及“(1)湖泊底泥清淤(或疏浚) 方案编制;(2)湖泊底泥清淤(或疏浚)效果评估;”时,未将水库列入其中。是否应将这部分对应修改为“(1)湖泊(或水库)底泥清淤(或疏浚)方案编制;(2)湖泊(或水库)底泥(或疏浚)效果评估”?请给予解答为盼!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P46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项中第2条,原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16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之一:(1)湖泊底泥清淤(或疏浚)方案编制;(2)湖泊底泥清淤(或疏浚)效果评估;(3)水环境质量及水生生物调查(内容中须含底泥调查)研究;(4)水环境修复(内容中须含底泥修复)方案编制;每个业绩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 现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16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业绩之一:(1)湖泊(或水库)的底泥清淤(或疏浚)方案编制;(2)湖泊(或水库)的底泥清淤(或疏浚)效果评估;(3)水环境质量及水生生物调查(内容中须含底泥调查)研究;(4)水环境修复(内容中须含底泥修复)方案编制;每个业绩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巢湖生态清淤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95、66223831
地 址:巢湖市姥山路与半汤路交叉口
联系人:季学忠
电 话:0551-8232182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