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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YH202102地块项目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582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yh202102地块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1582

一、答疑回复

1.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业绩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自 2016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问: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要求的竣工工程难度较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是否可以改为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签订时间为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3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 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 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 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 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 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 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 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 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 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 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问:该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不够合理和全面,既然是考察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就应该以已完成工作作为考察主要因素;同时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也体现了“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

建议本条建议调整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3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正在履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 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 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现变更为: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正在履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居住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须在业绩中任职总监,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且须包含人防地库。

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

1.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2.以上涉及到的材料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同一内容不一致的以“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证明材料”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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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0551-6266190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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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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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附件:瑶海区yh202102地块项目工程监理项目(2次)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