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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南岗青年公寓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 2021BFGBZ01840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南岗青年公寓物业管理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高新区南岗青年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2021BFGBZ01840)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P46页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中“1、项目经理第(2)项”修改为:项目经理具有公租房或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管理经验的(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单个项目业绩合同租赁的房源套数不少于1000套,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公租房或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性质、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租赁套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加盖业绩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P46页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中“2、项目综合主管”修改为:(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或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的,得2分;(2)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经济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要求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备注中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P47页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服务人员中“5、环境主管第(1)项”修改为:(1)具有垃圾处理管理师或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要求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备注中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P47页“投标人业绩第1项”修改为:1、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租房或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物业服务业绩(正在履约或已完成业绩均可),且单个项目业绩合同租赁的房源套数不少于1000套: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公租房或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性质、合同签订时间、租赁套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加盖业绩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招标文件P48页“投标人荣誉第1、2项” 修改为:1、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管理的公租房或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且单个项目业绩合同租赁的房源套数不少于1000套)获得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 (1)地市级的,得2分; (2)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管理的除“投标人荣誉第1项”以外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得优秀或示范项目荣誉, (1)地市级的,得2分; (2)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1)第1、2项投标人同一项目多次获奖、获得多个荣誉的,仅以最高项计,且不重复累计计分;(2)第1项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公租房或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或长租公寓”性质、合同签订时间、租赁套数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提供加盖业绩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第2项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包括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及奖状。颁奖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备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高新区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 邮编:23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551-653267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11079
2021年9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