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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188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计定点单位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FBZ0188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关于入库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问:(1)我单位业绩的合同为入库类项目的框架合同,任务分配时甲方不提供单个项目委托单或单项协议,能否仅提供能体现评审要素的框架合同及审计报告或定案表?若必须提供单个项目任务委托单,能否用加盖了甲方公章及时间的工程项目决算送审资料清单来代替? (2)入库类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跨度比较大,业绩时间是否能修改为以定案表或审计报告时间为准? (3)在项目中任职为项目负责人这一要素如何界定?审计报告的编制人或者复核人是都可以认定为该单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金额以送审金额还是以审定金额为准? 答:(1)如提供的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需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时间以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中任务委托时间为准。 (3)均予以认可。 (4)均予以认可。 2.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中,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退休返聘协议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46页,商务评分标准中社保情况“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缴纳社保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提供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 12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达20 人及以上的,得 8 分;15(含)-20(不含)人得 6 分;10(含)-15(不含)人得 4 分,8(含)-10(不含)人得2 分。否则不得分。 ”,此处的20人是指除项目负责人外,企业有20个人连续购买了一年社保,仅提供人员名单和社保证明无需提供人员相关造价师证书还是指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20个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二级造价工程师,需提供人员证书? 答:除项目负责人外,仅提供人员名单和社保证明,无需提供人员相关造价师证书。 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电厂类安装工程结算审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得3分,最多3分”,2018年以来省内电厂建设基本成熟,无大规模安装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电厂类安装工程金额过大,是否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凌云 联系方式:0551-62622711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83、66223831 2021年9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