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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北环段新增三处互通立交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035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北环段新增三处互通立交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BZ02035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原2021年9月14日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 其他商务因素 业绩 25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25分 1.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12.5分,本项目满分25分;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单独的高速公路匝道或互通或枢纽均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 (2)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单独的高速公路匝道或互通或枢纽均可)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现更正为:“ 其他商务因素 业绩 25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25分 1.投标人具有下列业绩之一:每个得12.5分,本项目满分25分;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单独的高速公路匝道或互通或枢纽均可)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业绩; (2)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单独的高速公路匝道或互通或枢纽均可)项目环保验收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 ” 2.原2021年9月14日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中“四、乙方的义务”为: “四、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完成水土保持服务任务; 2.监测与报告须客观公正,评估结论需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3.组织并通过水保设施验收; 4.合同约定的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现更正为“四、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完成施工环境服务任务; 2.监测与报告须客观公正,评估结论需得到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3.组织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4.合同约定的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3.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已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2021年9月18日发布的“[2021BFFBZ02035]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北环段新增三处互通立交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HFCF”格式招标文件,并按照新的招标文件编辑投标文件组成,参与本项目投标。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北环段新增三处互通立交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招标文件第45页,2.2.4(2)其他商务因素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中,要求具有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业绩,该项要求与本项目招标服务内容不一致,是否可以使用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环境监测或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业绩,作为评标业绩加分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补疑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绕城高速双墩入口处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62720032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7日
附件:评标办法.xml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2021BFFBZ02035]G4001合肥绕城高速公路北环段新增三处互通立交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招标.HF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