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业务系统维护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FZ01874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业务系统维护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1包最高限价现调整为:“38.8万元”。
2.招标文件中第5包最高限价现调整为:“9万元”。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的内容、说明与要求现调整为:“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款的50%,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4.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四)具体各包运维要求”中“1.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中标人提供3名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4名技术工程师远程服务。”现调整为:“1.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中标人提供4名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3名技术工程师远程服务。”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增加“五、其他要求”,内容如下:“本项目的6项系统的运维中标人都须留存维保记录,并提交采购人,由采购人签章及其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模板作为合同附件。维保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出入记录、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服务人员姓名、服务人数、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结果等。”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包的评分内容“投标人业绩”的评分标准现调整为:“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系统维护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以上业绩为已服务完毕业绩,无须提供已服务完毕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服务完毕状态即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应分值范围调整为:“0-12分”。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包的评分内容“投标人实力”的第4项评分标准现删除,相应分值范围调整为:“0-15分”。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2包的评分内容“维保服务措施”的评分标准现调整为:“根据投标人的维保服务措施,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1)维护服务措施。1)维护服务措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运维服务方案科学;运维服务流程详细,系统维护工作内容非常全面的,得6分;2)维护服务措施比较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运维服务方案较为科学;运维服务流程较为详细,系统维护工作内容比较全面的,得 3分 ;3)维护服务措施有待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2)对系统的维护、升级、扩展能力。1)对系统的维护全面及时、升级及时、扩展能力好的,得5分;2)对系统的维护较为全面、升级较为及时、扩展能力较好的,得3分 ;3)对系统的维护、升级、扩展能力有待提升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相应分值范围调整为:“0-11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3包的评分内容“投标人服务能力”的第5项评分标准现删除。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3包的评分内容“投标人服务能力”的第1项评分标准现调整为:“1、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1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5包的评分内容“投标人实力”的第2项评分标准现删除,相应分值范围调整为:“0-5分”。
1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第5包的评分内容“维护需求响应情况”的评分标准现调整为:“投标人对安徽省公安厅全国公安机关DNA金盾二期数据库和Y-STR数据库了解介绍和维护需求进行响应,要求对维护进行响应,如:该系统的情况了解、应用系统维护、日常数据查询统计、定期升级、系统安全维护、咨询培训服务、咨询服务、故障排除、意见反馈等,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1)应用系统维护和日常数据查询统计。1)应用系统维护合理及时,日常数据查询统计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2)应用系统维护较为合理及时,日常数据查询统计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3分;3)应用系统维护和日常数据查询统计有待完善的,得1分;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定期升级和系统安全维护。1)定期升级及时,系统安全维护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2)定期升级较为及时,系统安全维护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3分;3)应用系统维护和日常数据查询统计有待完善的,得1分;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培训服务和咨询服务。1)培训服务和咨询服务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2)培训服务和咨询服务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3分;3)培训服务和咨询服务有待完善的,得1分;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故障排除和意见反馈等。1)故障排除措施详细合理,意见反馈渠道快捷方便,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2)故障排除措施较为详细合理,意见反馈渠道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3分;3)故障排除和意见反馈等有待完善的,得1分;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相应分值范围调整为:“0-25分”。
1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1年10月13日10点00分。
1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调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82号
联系方式:0551-62801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