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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玻璃基板设施建设项目保险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101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玻璃基板设施建设项目保险服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FBZ02101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综合实力 10分 投标人总公司全国范围财产险保费收入金额,2000亿以上的得10分,1500(不含)亿-2000亿(含)的,得7分,1000(不含)亿-1500(含)亿的得4分,1000亿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提供投标人2020总公司已审计财务报表,以财务报表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准。 ”现变更为“ 投标人综合实力 10分 投标人总公司总保费金额,1000亿以上的得10分,1000(不含)亿-500(含)亿的,得6分,500亿以下的得3分。 注:提供投标人2020总公司已审计财务报表作为评审依据,以财务报表中“总保费收入”为准。 ”; 原招标文件“ 十、总保费及偿付能力情况 项目 金额(亿元) 备注 2020年财产险保费收入 项目 2020年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备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表扫描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保费收入和审核报告(即财务报表中的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 ”现变更为“ 十、总保费及偿付能力情况 项目 金额(亿元) 备注 2020年总保费收入 项目 2020年度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备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的财务报表扫描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总保费收入和审核报告(即财务报表中的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的综合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保税区内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5、66223831
2021年9月29日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551-6565935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9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