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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043
原公告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西二环(北二环-樊洼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监理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1BFFBZ02043-2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答辩:对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凭社区证明参与现场汇报答辩活动;对于发生本土病例设市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肥人员,须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与现场汇报;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接受“安康码”“行程码”检查、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场参与汇报活动。 投标人答疑回复部分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P4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 年1 月1 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5000万元的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2)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或总代)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5000万元的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本招标文件P50、P51中要求的人员业绩为: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或者总监代表)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 问:本项目企业和总监承担的PPP项目中包含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且业绩内容及总投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1)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P4中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若企业和总监(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或者总监代表)承担的PPP项目中包含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且市政道桥部分的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5000万元,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除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该PPP项目监理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针对本招标文件P51中要求的人员业绩:若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PPP项目中包含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或者总监代表),且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道桥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0万元,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除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该PPP项目监理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项目获奖: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市政道桥工程(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桥梁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地市级的,每个得 1 分。因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颁奖文件只公布了项目名称和施工单位名称,所有监理单位名称没有体现,请问供该项目获得优质工程奖的颁奖文件,另附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是否可以? 答:予以认可,招标文件对于相关证明材料有明确的规定,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4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5000万元的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 请问以上内容中要求“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城市市政上垮桥既上跨市政道路又上跨河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4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本人须在此项目中任职总监或总代)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少于25000万元的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 请问以上内容中要求“市政道桥工程监理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高架桥或总长度不少于1km的城市市政上跨桥)”城市市政上垮桥既上跨市政道路又上跨河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1年10月09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125页中的“致: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变更为“致: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明 电 话: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4、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