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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北城加压站工程EPC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1BFFBZ02804
原公告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北城加压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1BFFBZ02804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潜在投标人提出问题,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调整如下: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满足下列之一: ①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二、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非牵头人无需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具有符合第3.1项要求的设计资质。”调整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非牵头人无需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下列之一:①具有符合第3.1项要求的设计资质;②具有符合第3.1项要求的施工资质”。 第二部分 投标疑问回复 问题1:请问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如可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是否可以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答: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已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问题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含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和评分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项目,投标人是否须在该项目中担任牵头人? 答: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是联合体业绩,则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如为联合体投标)在该业绩中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问题3:请问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是否可由符合3.1项要求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 答:可以,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24 2021年12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