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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重点局2022年度结算审计三包服务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191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重点局2022年度结算审计三包服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WZ01913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47“投标人荣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 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 秀单位(企业)或先进单位(企业)称号的: 地市级及以上的,得 2 分。问题1: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及优秀造价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为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调动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行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企业和造价人员,现决定开展**年度合肥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活动。参与该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就是“为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企业且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该条件为申请必要条件,为一票否决项”。可以看出这个是针对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我单位所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也进行过造价咨询单位的“评先评优”工作。原文为:为激励创先争优,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依照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工作,经会员单位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领导小组评议、网站公示等程序,确定**等单位被评为**年度先进会员单位,并给予表彰。该奖项的评审因为也是针对于会员单位展开的造价咨询行业的“评先评优”工作。并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没有对于造价咨询企业评比过其它名称的“先进单位或优秀单位”。上述两种的评选目的(表彰优秀)、评选的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参选单位资格(会员单位)、评选的机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都高度一致,只是由于各个地方习惯的叫法不同,合肥市把会员单位放在评审要求里,**市把会员单位放在文件名称中,其实质内核一致。且合肥市、庐江县等地区已经对先进会员单位荣誉予以认可。请问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造价咨询行业颁发的先进会员单位的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P47页投标人荣誉是否可以提供审计单位考核优秀单位(或者表彰)作为荣誉得分。

答:可以,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以审计报告造价师盖章为准。

答:审计报告造价师盖章可以作为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证明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以本月还在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内作为正在履约的证明。

答:如提供的为正在履约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定案报告或阶段性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小注:定案报告(或阶段性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业主(或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章。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造价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造价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需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中任务委托时间为准。

5.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商务评分业绩及投标人商务评分业绩要求,可以按项目负责人业绩及投标人业绩分别予以计分。但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 “投标人业绩”评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与习友路交口政务办公第二区A单元

联系人:韦

联系方式:0551-6267384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291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3日

附件:2022BFFWZ01913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