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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北城加压站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201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北城加压站工程第三方检测 补疑2 2022BFFBZ02013 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4中对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27日)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我单位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委派到我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缴费证明、全职委派证明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与我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13、66223831 2022年9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