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2026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2BFFBZ02026

各投标人:

以下为投标人疑问答复。

1.贵单位招标的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总监具备如下条件: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施工金额不小于 3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 分。

注:1. 最多提供 2 个业绩,本小项最多 6 分 ”

上述条件仅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未明确污水处理厂业绩,明显具有偏颇。3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对应的污水处理厂规模约为5万t/d吨,结合资格审查要求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小于 5 万 t/d 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故建议将第1条修改为: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中施工金额不小于 3 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小于 5 万 t/d 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 分。

注:1. 最多提供 2 个业绩,本小项最多 6 分 ”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1-7楼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51917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81/0551-66223831

2022年9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0日

附件:2022BFFBZ02026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