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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质子治疗工艺冷却水系统维保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TFFN03313

项目名称:合肥离子医学中心质子治疗工艺冷却水系统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供应商资质项的“供应商参与超导回旋加速器水冷系统的相关标准制定的得5分”,请问此项要求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工艺冷却水系统就是超导回旋加速器水冷系统,是否参与此系统的相关标准制定体现了供应商的实力。且该条款仅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具有限制性。
    2、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的“拟配备的维保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辐射安全培训(中级)证书,每提供一人得4分,最高4分”,请问此项要求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超导回旋加速器产生电离辐射,工艺冷却水系统循环水经过加速器后为辐射活化水,故维保人员经过辐射安全培训后可以更好的开展维保工作。且该条款仅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具有限制性。
    3、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项的“拟配备的维保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4分,最高4分”,请问此项要求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工艺冷却水为辐射活化水,涉及大量环保方面的要求,同时质子治疗系统对工艺冷却水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极高,工艺冷却水系统能否安全稳定的运行直接影响质子治疗系统能否正常进行治疗,故维保人员具有相关学习并取得证书可以更好的开展维保工作。且该条款仅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具有限制性。
    4、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业绩项的“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质子加速器冷却水系统运维业绩的(含在履约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10分”,请问此项要求是否予以修改?
    答:上述要求不予修改。本项目就是进行质子加速器冷却水系统运维服务,有相关运维经验的供应商可以更好的开展工作。且该条款仅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具有限制性。
    5、因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更换材料及技术服务,请问开票税率多少?
    答:本项目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税务相关要求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离子医学中心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1700号

联系方式:0551-62921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