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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方案及初步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2BFGBZ0218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方案及初步设计补疑1 (2022BFGBZ0218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疑问:招标文件第44页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工作内容包含方案和初步设计),每个得3分,本项最多6分。注: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附录3要求——1、合同协议书。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问:我单位近几年承接的类似项目合同(含方案、初设、施工图三阶段设计),多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已转为EPC招标,原合同仅执行至初步设计阶段。我单位提供初步设计复函报告或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答:提供初步设计审查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业主(合同甲方)证明均满足要求。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2.投标保证金账户详细信息详见招标公告。 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532656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10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