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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219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BZ02194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原文:第三章评标办法 2.2.3 (1) 商务标评分标准 投标人项目获奖
因为:广玉兰杯(创建“广玉兰杯”优质园林绿化项目,分优秀规划设计奖、优质施工奖和优秀养护奖三个奖项)奖项申报主要以施工企业为主,且获奖信息无法体现监理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是否可以作如下修改:
投标人项目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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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及以上的(如庐州杯,黄山杯)每个得2分,满分 6分。
注:
(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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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已经约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监理合同扫描件。投标人可通过监理合同体现投标人为获奖项目的监理单位。
2.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招标文件第49页中,投标人项目获奖:“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园林绿化行业优质工程奖项的(如合肥市广玉兰杯)每个得2分,满分6分。”
请问:若园林绿化类项目获得的地级市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奖,如合肥市庐州杯,是否予以认可?
答: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地 址: 合肥市丰收路6号
联 系 人:姚丽丽
电 话: 642100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2年10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