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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园片区杂填土路基试点暨路网完善等工程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2BFGBZ0236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生物医药园片区杂填土路基试点暨路网完善等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GBZ02361)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页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5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和招标文件P48页评标办法2.2.3(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监理业绩,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工程监理费金额不少于 700 万元;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3 亿元。每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9 分。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2 中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计分。”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5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监理业绩”是否满足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满足。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8页“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不限,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单个合同工程监理费金额不少于700万元;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请问:如提供的业绩为“建设内容包含市政道路、慢行改造完善、积涝点整治、中水管道、老旧排水管涵改造、泵站扩容、河道治理及排口监测工程等”类型的市政工程(实际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且提供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本项目招标文件P79页等要求“1.在本工程服务期内, 上表所列监理人员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总监岗位除外)。除总监和总代外, 其余人员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 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要提供总监和总代,不需要提供其他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资料。

答:除总监和总代外,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在投标文件中不作要求,中标后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长江西路2221号

联系人:伍工

  话:05516539363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10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

附件:2022BFGBZ02185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