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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深圳路停车场(含盖板)及相关正线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235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深圳路停车场(含盖板)及相关正线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BZ02350)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在招标文件P46页:投标人业绩要求: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揽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停车场)施工监理业绩(该业绩对应的车辆段或停车场工程须含有盖板工程),且单个合同中该盖板工程投资额不小于 3 亿元。每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6 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停车场工程监理业绩(该业绩对应的车辆段或停车场工程须含有盖板工程),且单个合同中该盖板工程投资额不小于 3 亿元。得 3 分 请问:我公司承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监理业绩,该业绩对应的车辆段含有盖板工程,但车辆段及盖板工程分两次招标,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业绩要求中,允许车辆段(或停车场)及盖板工程监理合同分两次招标的情形,即车辆段(或停车场)及相应盖板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项下,但必须由同一投标人实施,此种情形视为1个投标人业绩参与评审,且单个业绩中该盖板工程投资额不小于 3 亿元;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中,该两个委托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若由同一人担任,则视为1个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参与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储晓棒 电 话:0551-6900905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10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