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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BH5-18、BH5-19片区设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BZ02420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BH5-18、BH5-19片区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BZ0242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14号线甘棠路站的建设期限及时长;

答:暂无法提供。

2.根据规划设计条件P5页:8、本项目应配建以下公共服务设施:(1)物业管理用房(2)室内文体活动室(3)养老服务用房、残疾人工作站;以上三个配套并未注明具体在哪个地块配建;是否可以按照物业在住宅地块内配建,室内文体活动室、养老服务用房、残疾人工作站配套用房全部在阶段党群服务中心地块内建设;如不行,两地块配套能否在一处住宅地块内合并设置;

答: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合肥市相关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3.A地块住宅用地东侧沿平塘王路用地有一处凹槽,现场目测为涵洞,内部有积水,后期具体使用功能是什么;

答:暂无法确定。

4.轨道交通影响控制线范围内布置建筑有无特殊要求或建议,是否满足设计条件及规范即可;

答: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合肥市相关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5.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居住用地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装配率不低于30%”,是否理解为所有住宅建筑均需采用装配式,并且装配率不低于30%;

答:是。

6.设计条件中要求“地块内现状树木的处置保护应取得林园部门书面同意”,经现场勘查用地内树木较多,是否有特殊树木需要保护,如有请明确位置;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7.招标文件中要求“营销展示中心宜结合本项目幼儿园、党群服务中心或商业统筹设计”,营销展示中心位置是否仅能在这三处选择;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8.标书中技术文件成果要求为:纸质版方案文本:1 份(除证明材料外,主体内容建议不超过100 页)。技术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设计能力综述”这一部分是否属于证明材料? 100页文本是否仅针对纸质版文本?多媒体汇报版是否不受页数限制?

答:技术评分标准已变更,详见招标补遗。技术文件(方案)不建议超过100页。

9.我司项目名称为TOD项目,是否符合轨道交通站城一体化综合开发类项目?

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0.我司设计的轨道交通站成一体化的业绩,合同体现不了,请问是否可以通过盖章的图纸或者文本作为其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11.招标文件第14页,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2.2“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 (2019) 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问:联合体中牵头人为安徽省内企业,成员单位为省外企业的是否不需要进皖登记?

答:不需要。

12.贵司提供的规划设计资料,3、用地红线图文件夹中,“包河区上海路与南淝河路交口东北侧地块用地图-0818”的CAD文件中,图中甘棠路地铁影响控制线和和严格控制线一直沿甘棠路向东方向,图中还有一条绿色虚线标注为“轨道交通14号线(规划)”,该绿色虚线在甘棠路和平王塘路交口处向南侧转弯向东南方向,与严格控制线、影响控制线线路方向不同,14号地铁线路以哪个方向为准?

答:该规划线路线站位暂未稳定,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8.4

技术文件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技术文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封装及递交要求:  

本项目方案封装和递交按下列要求执行,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和提供的,可能导致技术文件评审不得分:      

材料1.电子版方案(同时包含下述材料2和材料3两个材料的电子版):1份(采用优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材料2.纸质版方案文本:1份(,主建议 100 。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材料3.多媒体视频材料:1 份(播放时间不多于15分钟,采用光盘或 U 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注:①视频文档在及时文件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播放,无需投标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如视频文档无法播放的,则视为放弃视频汇报环节。  

②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其他各类形式进行的汇报,否则技术文件不得分。

③材料接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材料接收时间:合肥市要素大市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  

二、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收展板或模型。

现变更为:

10.8.4

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注:加密投标文件中不得提供设计方案

一、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封装及递交要求:  

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式进行评分,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按下列要求执行,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和提供的,可能导致设计方案不得分:

(一)材料一(用于详细评审):      

1.电子版设计方案:1份(采用光盘存储介质,含设计方案的全套CAD图纸、文本、多媒体视频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2.纸质版设计方案:1份(内容建议不超过100 页)。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3.多媒体视频材料:1 份(采用光盘或 U 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以上要求的各项材料的封面(含外包装封标袋)及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及任何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名称的说明及标记,未按要求的,方案设计不得分。

注:①演示文档在方案设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播放,无需投标人员进入评标现场,播放时间不多于10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B。如演示文档无法播放的,则视为放弃多媒体演示环节。  

②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其他各类形式进行的方案汇报,否则设计方案不得分。  

(二)材料二(用于比对投标人名称):  

电子版设计方案:1 份(采用光盘存储介质,含上述设计方案及演示文档材料)。外包装封标袋标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三)本项目不接收展板或模型。

 

2.  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十一、评审要求”,现删除。

3.  延期部分: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11月17日上午11:00”;

 

2)原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谢工

   话:0551-6900906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11月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2日

附件:2022bffbz02420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