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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高科寿蜀融城智造园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2BFSBZ02478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高科寿蜀融城智造园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SBZ0247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关于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青年建筑师个人荣誉,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详见本项目补疑1

2. 请问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关于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个人荣誉:例如在“xxxx项目”中表现优异,授予“xx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详见本项目补疑1

3. 蜀山高科寿蜀融城智造园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中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请问提供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此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请问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4. 能否提供周边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现状产业?

答:不予提供。

5. 本地块地处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范围内,能否提供一下上位规划及新桥国际产业园的相关规划内容?

答:不予提供。

6. 能否提供区域产业的政策导向以及区域的产业规划以及重大产业的落位。

答:不予提供。

7. 请提供周边道路的设计标高。

答:投标人根据周边地形和项目需求自行考虑。

8. 请明确园区内厂房的建议面积范围与层高。

答: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自行考虑。

9. 我方仔细研读了“蜀山高科寿蜀融城智造园设计”招标文件,现有以下疑问:1.招标文件第46页“企业业绩:(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附表2的要求;”是否为“企业业绩:(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要求;”请明确。

答: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企业业绩”项目备注第(1)条修改为:“(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投标人须知附表3的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68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2589534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211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

附件:2022BFSBZ02478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