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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全省林长制改革阶段性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N02446

项目名称:全省林长制改革阶段性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一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本项目涉及的政策理论性较强,开展林长制考核第三方评估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开展评估团队要具备较高的林长制专业技术能力。为保障项目实施取得高质量的成果,因此团队需要具备相关具有绿色(或生态或林业)相关理论文章发表或林长制改革方面相关论文研究。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需求实际相关,未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上述评分标准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业绩”一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本项目是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依据,林长制考核已纳入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发布,是反映16个市林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绩效,因此团队需要具备具有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林业(或林长制)改革规划(或方案编制或评估)项目业绩。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需求实际相关,未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上述评分标准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获奖”一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需求实际相关,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上述评分标准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体系认证”一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评分标准的设置与项目需求实际相关,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上述评分标准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林业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

联系方式:0551-62633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2

附件:更正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