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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紫云路车辆段、五里墩站TOD一体化设计前期定位策划方案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TFWN02609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紫云路车辆段、五里墩站TOD一体化设计前期定位策划方案服务项目补疑1
(2022BTFWN02609)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五里墩和紫云路两个项目是分开进行磋商还是合在一起磋商,是否需要提交两个项目方案,技术标是否需要分开写方案?
答:按照磋商文件及报价格式要求。两个项目在一起磋商,但分开阐述,分开写方案。
2.技术方案(招标文件79页第3点)是指对整体方案得评估还是具体指什么内容,与上位梳理、项目定位等评审指标是否存在重复?
答:技术方案主要考核方案整体的完整性与逻辑性,上位梳理、项目定位等考核是对具体内容的分析理解。
3.询标时间(招标文件12页第27点)是指汇报时间吗,两个项目合计15分钟,还是一个项目15分钟,请问讲标时长是多久?
答:不是汇报时间,本项目无需汇报,无需讲标。
4. 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与评审办法-9.2.2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团队构成条款2.要求“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工作经历证明“
但鉴于拟投入人员因工作调整、劳动合同职位变更等原因,早期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些已遗失,无法串联。
是否可以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中一种作为工作经历证明?
答:详见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
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原磋商文件P38页团队构成注2为: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工作经历证明:
①策划咨询行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工作经历自证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②劳动合同扫描件。”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策划咨询行业工作经历证明:①本人毕业证;②工作经历自证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三部分
磋商文件补充内容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查验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材料的权利。经查验存在伪造,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阮工
电话:0551-690090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2年11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