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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TFFZ03804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评分标准“2、投标人具有目前正在管理的单个合同服务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科技园区或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业绩,且该业绩已经连续服务达到3年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变更为“2、投标人具有目前正在管理的单个合同服务面积不少于 20 万平方米的科技园区或产业园物业服务项目业绩,且该业绩已经连续服务2年(含)-3年(不含)的得1分,最多得1分(多个业绩不可累加);连续服务达到3 年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满分2 分。” 2、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项评分标准“1、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称号的,其中1到10强企业,得5分;11-50强企业,得2分;51-100强企业,得1分;100强以外企业,此项不得分”,变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 500 强称号的,其中1到10 强企业,得5分;11-50强企业,得3分; 51-100 强企业,得2分;101-500
强企业,得1分” 3、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项评分标准“2、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奖项的,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如投标人获得多个奖项,不累计得分,仅按最高得分予以计分1次)”,变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项目的业主单位在投标人服务期间获得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奖项的,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如投标人获得多个奖项,不累计得分,仅按最高得分予以计分1次)”,如为投标人所管项目的业主单位获得的奖项,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业主单位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4、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项评分标准“7、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或保洁环卫方面表彰的得2分,满分2分”,变更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或保洁环卫方面表彰的得2分,满分2分”, 如为投标人所管项目获得的奖项,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所管项目名称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2)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能否修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6.2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请问能否修改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评分标准“1、投标人具有的目前正在管理的单个合同服务面积不少于 10 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项目业绩:(1)为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且已经连续服务达到1年得基本分1.5分;在1年的基础上,已经连续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2.5分;本小项满分4分。(如投标人提供多个符合要求的连续服务项目业绩,可以累计得分。比如,投标人提供了A、B两个符合要求的业绩,A已连续服务1年,B已连续服务2年,本项可以得3.5分)(2)为科技园区(或产业园或科研院所或高校)物业服务项目且已经连续服务达到1年得基本分2分;在1年的基础上,已经连续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5分;本小项满分7分。(如投标人提供多个符合要求的连续服务项目业绩,可以累计得分。比如,投标人提供了C、D两个符合要求的业绩,C已连续服务1年,D已连续服务2年,本项可以得5分)备注:(1)上述第(1)、(2)项,合计最多得7分;(2)如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不累计得分,仅按最高得分予以计分1次;(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证明;(4)关于已经连续服务年限,须另单独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项评分标准中关于产业园的解释说明中涉及到的“合肥中安创谷、合肥创新产业园”,仅为举例说明,非特指产业园仅指“合肥中安创谷、合肥创新产业园”。 4、请问能否修改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项评分标准“3、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管项目的业主单位获得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或者消防部门)颁发的: 1)“消防先进单位”,地市级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2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分;2)消防相关其他荣誉的,每个0.5分,满分1分。本项满分3分。4、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项目在投标人服务期间获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物业优秀示范类项目、物业服务优秀/先进企业、示范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5、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疫情防控先进单位或抗击疫情相关荣誉的,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6、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或“卫生先进单位”荣誉,地市级的得1分(最多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请问如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获得的荣誉,且满足评标方法中关于荣誉的评分标准要求,评审时是否认可? 答:在满足招标文件荣誉项评分标准的前提下,如为投标人分公司获得的荣誉,评审时予以认可;如为投标人子公司获得的荣誉,评审时不予认可。 6、请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荣誉”项评分标准中“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称号”,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出版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中有关企业排名页的扫描件? 答:关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称号”的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排名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备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
联系方式:0551-65708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