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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金融机构
原项目编号: 2022BTFWZ0267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票据金融机构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022BTFWZ02673)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企业资质等级,请问是否可以按照“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的2个条件进行填列? 答:可以。 2.关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请问能否通过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1.4.3”中列示的关联关系进行答复。 答:自行编辑,可以作承诺。 3.关于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协会自律处分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承销商分类资格名单和处分信息,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因期间内协会自律处分信息较多,能否通过搜索框内搜索“银行”字段和投标人银行名称两种途径,以搜索结果截图展示自律处分情况? 答: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方网站自律处分概览网页(https://www.nafmii.org.cn/zlgl/zlcf/zlcfgl/)中的搜索框“请输入处分对象”搜索“银行”,同时,在“请选择时间”一栏中选择“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以最终搜索结果截图展示自律处分情况。 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方式,我行系统里的电子印章为安徽省分行造价咨询部,我行拟投标文件加盖xxxx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印章再上传系统,因此系统显示会多出安徽省分行造价咨询部的章,是否可以? 答:可以。 5.根据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中期票据承销金融机构招标(2022BTFWZ0267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市级(或同级机构)及以上银行的分支机构或总行,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取得总行唯一书面授权。 我行投标人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是总行在安徽地区的唯一分行,总行向安徽省分行有整体的行长授权书,是否可以视同为总行唯一书面授权。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 联系人:李潇雨
电 话:0551-6588703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2年12月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