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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TFWN02625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2023年度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一、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框架合同是否予以认可? 答:业绩如为框架合同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1、框架协议(合同)扫描件以及具体委托项目的子合同(或任务单)扫描件; 2、与子合同(或任务单)具体委托项目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对应项目业主(合同甲方)证明。 注: (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对应具体委托项目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工程造价总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工程造价总金额、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对应具体委托项目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491号政裕大厦 联 系 人:周彤 电
话:0551-633623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