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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定点印刷服务及轨道交通线网站内车内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255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定点印刷服务及轨道交通线网站内车内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WZ0255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

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是否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

答:不符合。此次招标需求含内部刊物,内部刊物属于出版物范围,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2、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方案。

关于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方案,投标单位如需至现场方案演示拍摄,需与谁联系,什么流程,招标文件并未体现。

答:若投标人现场踏勘,至三孝口车控室报备即可。

3、合肥轨道集团需求数量表  广告制作上刊清单第8项运维服务144个站点运维服务:全线网站内及车内媒体日常维护、清洁、维修、巡检、照片拍摄及媒体相关测量等工作。

没有量化服务周期要求及考核要求。

答:本项目为综合运维服务,服务周期详见《合肥轨道集团需求数量表12.2》,具体考核要求请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其合同附件。

4、参与投标外地企业是否需要承诺本地化建厂服务,中标后是否需要本地建厂服务,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并未体现具体要求。

答:招标文件中无明确约定,投标人可自行考虑。

5、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属于典型的操纵招投标。

答: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其中其他印刷品也包含广告宣传物料的印刷品,本次招标涉及印刷品制作印刷业务占80%以上,需要投标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无不妥。

6、设备及经营管理评分标准显然是为特定企业定制的。

答:设备更新换代较为迅速,我司因充分考虑近年新设备的性价比大于10-15年前的设备,此次招标的初衷也是想招一家有实力的综合印刷企业,并对5年内设备进行合理的更新换代设置打分项。

7、本次招标设定的出版物印刷许可证资质门槛及评分准则完全忽视了占50%预算额的轨道交通线网站内车内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服务的专业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答: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三章)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2)中投标人综合条件、项目保障方案、服务团队及本地化服务方案、广告画面制作安装方案几项中,投标人都可对广告印刷材料、广告上下刊和运维方案进行详细阐述,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并在服务团队及本地化服务方案中,明确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配备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五条印刷类要求及服务内容中明确要求投标人为其人员投保人身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及其他有关的险别。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三章)中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均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评分细则:“...拟对合肥轨道交通线2号线三孝口站D口(品牌通道)的贴覆类或异形展示,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视频演示.....”该条是刻意为印刷公司定制的评分细则,以规避其不满足的条件。

答:此次招标的主体为具有广告印刷和安装能力的综合印刷企业,并非单纯广告制作及运维服务,要求其印刷企业有地铁广告制作安装案例明显不合适,此评分项目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方案中详细展示工作流程和细节,由评委进行评审和打分。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调整部分

1、本次招标范围调整为:730个日历天(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服务期结束,尚有项目正在履约,则至服务期内所分配的最后一个项目完结为止。

2、本次招标项目概算调整为:1325.17万元。

3、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壹拾万元整”调整为“贰拾伍万元整”;采用保函或者担保的,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

4、委托人要求“五、其他要求”中:“各签约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747.16万元。”调整为“各签约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1325.17万元。”

5、因本次项目招标范围调整,合同签订时,名称对应调整。

6、本次招标需求数量表以“合肥轨道集团需求数量表12.2”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下载,通过“补图下载”端口下载,文件名称为“合肥轨道集团需求数量表12.2”。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7:30”,现延期到“2022年122611:00”;

2、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11:00”,现延期到“2022年121517:30”;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2日11:00”,现延期到“2022年122611:00”;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查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5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1、66223831

 

2022年12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附件:2022BFFWZ02553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