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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2833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跟踪审计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WZ02833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我公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处于延续注册换证阶段,受疫情影响,目前正在办理证书延期,新证书尚未发放。

请问:提供系统中正在审核办理的相关截图,是否可以?

可以,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信息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评分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的描述如下:

如提供的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业绩:须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之一: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或扉页)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盖章)或最高投标 限价封面(或扉页)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盖章);2)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盖章);3)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

如提供的为跟踪审计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跟踪审计报告扫描件(无需业 主单位盖章);2)工程结算定案表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盖章);3)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4)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

请问,以上的描述是针对完成的业绩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吧,正在履约中的业绩是否只需要提供业主出具的正在履约的证明?

如投标人提供正在履约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评分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的描述如下:

如提供的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业绩:须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之一: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或扉页)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盖章)或最高投标 限价封面(或扉页)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盖章);2)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盖章);3)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

如提供的为跟踪审计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跟踪审计报告扫描件(无需业主单位盖章);2)工程结算定案表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盖章);3)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4)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须有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盖章)

请问,已经完成的清单编制项目,只是代表造价公司完成了此项目的清单编制工作,不一定代表项目施工已经竣工验收结束,有一些清单编制完成了,施工单位都不一定招标结束,压根就没有什么竣工验收报告,建议修改此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在合肥招标项目项目是首次出现此条款。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目前我公司注册造价师延续已办理完结,但受疫情影响新证书尚未发放,请问提供该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证明,是否可以?

可以,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信息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5、66223831

2022年122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附件:2022BFFWZ02833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