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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2834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FWZ02834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5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 2分,满分 6 分。” 问: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及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1998年11月23日建设部发布)中“四、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岁,个别年龄达到70岁,身体状况良好、能完全胜任工作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由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继续受聘执业。 我单位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已经退休,无法购买社保, 请问提供退休证,是否认可? 答: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p5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 2分,满分 6 分。” 问:我单位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已经退休,无法提供社保证明,请问提供退休证,是否认可? 答: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P49投标人业绩中(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因第三方质量与安全巡查项目在安徽省甚至全国每年招标的项目屈指可数,为了充分体现招标公平原则,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积极踊跃参与, 建议修改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或监理业绩,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或监理业绩,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51人员业绩中:(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巡查组组长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巡查组长),,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巡查组组长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巡查组长),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5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建议修改为: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巡查组组长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或监理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巡查组长或总监理工程师),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9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巡查组组长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业绩或监理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巡查组长或总监理工程师),且合同中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P52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 分,满分2 分。(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分,满分6分。 因1、2合注中要求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的,仅计取一次;同一证书的不同专业只计取一次,且同一类证书仅计取一次。此拟任人员配备中,注重对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进行加分具有一定的偏向性,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后期巡查工作中的作用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建议修改为: 1.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2分。 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分,满分6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52-53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2合注:“2.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的,仅计取一次;同一证书的不同专业只计取一次,且同一类证书仅计取一次。” 问:此条注释是否要求拟委任人员资格中第1条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和第2条拟委任其他人员同时满足?即:如果第1项中巡查组组长已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则在第2项中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便不再计取,只能记取提供的其余3项证书? 答:是,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5、66223831 2022年12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